开展扶贫领域自查报告

时间:2022-11-23 10:44:52 报告 我要投稿

开展扶贫领域自查报告

  在当下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开展扶贫领域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开展扶贫领域自查报告

开展扶贫领域自查报告1

  按照《关于加强春节期间专项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的通知》和xxx高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扶贫工作专项检查通知的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20xx年以来扶贫领域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扶贫领域资金使用中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情况和资金项目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其它各类问题。现将自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扶贫领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xx年底,实际收到各项涉农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06.224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毕,其中:

  1.“一事一议”项目到乡资金208.48万元,分别拨付高家湾村58.83万元;大屋沟村106.725万元;核桃村50.32万元。

  2.“幸福美丽新村”项目到乡资金209.2万元,分别拨付高家湾村70万元,大屋沟村70万元,核桃村69.2万元。

  3.“精准到户”到乡资金175.76万元,分别拨付龙口村7.28万元;蝴蝶村10.24万元;深洞村33.04万元;高家湾村28.96万元;大屋沟村32.08万元;核桃村14.96万元;库沿村1.52万元;楼房嘴村1.76万元;陈家沟村7.6万元;xxx村10.64万元;天星堰村8.64万元;倒马坎村10.12万元;蚂蝗堰村8.72万元。

  4.“现代农业特色效益产业”到乡资金160万元。

  5.“集体产业发展”到乡资金94.53万元。

  6.“产业扶持基金”共收到316.6万元。

  7.“易地扶贫搬迁”共收到50%资金641.654万元。

  8.实际收到各单位帮扶资金940.1723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毕。

  (二)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扶贫领域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提升建设、产业发展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建设四大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1.大屋沟村

  (1)基础设施建设:路面3.5米宽组道6.171公里;3米宽生产便道5.491公里;公路桥2座;提灌站1座;提灌渠1.1公里;山坪塘5口。

  (2)能力提升建设: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人。

  (3)产业发展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1个。

  (4)产业发展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2个;购买树苗1批。

  2.核桃村

  (1)基础设施建设:路面4.5米宽组道0.55公里;路面3.5米宽组道2.14公里;3米宽生产便道3.878公里;2米宽生产便道2.89公里;提灌站6座;提灌渠6.02公里;蓄水池14口。

  (2)能力提升建设: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人。

  (3)产业发展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1个。

  (4)基础设施建设:光伏发电1处。

  3.高家湾村

  (1)基础设施建设:路面4.5米宽组道2公里;路面3.5米宽组道2.5公里;3米宽生产便道9.254公里;提灌站5座;提灌渠2.47公里;排灌渠6.77公里;山坪塘5口。

  (2)能力提升建设: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人。

  (3)产业发展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1个计划投资12万元。

  4.蝴蝶村

  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建设:光伏发电计划投资20万元。

  5.龙口村

  产业发展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1个计划投资20万元。

  6.到户项目

  产业发展:精准扶贫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计划投资212.4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

  (一)专户专账,严格执行报账制度。认真执行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建立了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做到了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资金始终不脱离财政轨道。

  (二)阳光操作,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各扶贫项目、资金、建设内容、相关要求等都在村一级公示,项目资金拨付后及时向群众公布。增加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加大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力度。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确保了资金安全。

  (三)跟踪问效,建立多方监督、检查制。乡纪委依规对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乡扶贫办、财政所等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工作。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资金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工程建设和财务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及时纠正。

  三、项目管理情况

  (一)科学规划。做到因村制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科学规划,不搞行政强迫命令,不搞“一言堂”,不搞一刀切工程和形象工程。

  (二)严格招投标程序。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落实专业施工队伍,设立村民监督领导小组,对项目施工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三)严把“项目验收关”。项目完成后由区组织财政、相关乡镇、相关职能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填写《扶贫开发项目验收单》。项目单位凭《验收单》、《拨款申请表》、正规发票等全套资料进行拨付,杜绝冒领、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现象。

  四、存在问题

  经乡党委、政府自查,未发现惠农、扶贫领域资金使用中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情况,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虽然各项资金已经拨付到位、各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但个别村对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重视程度不够,乡级项目实施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变动快,导致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二)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宣传,部分扶贫项目未进行项目公示,经乡扶贫办要求后整改。导致群众知晓率低,参与积极性低。

  (三)部分项目衔接不到位,个别贫困村集体产业经济因秧苗未到位导致项目实施过程延后。

  (四)个别项目档案资料不全,不能很好反映项目实施整个过程。

  (五)个别项目报账程序、管理不规范,主要是在精准帮扶过程中,物资发放清册不完善;二是报帐票据装订不规范。

  五、整改情况

  (一)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继续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等相关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二)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市、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三)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在乡、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项目实施地点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四)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严格把关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开展扶贫领域自查报告2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xx市20xx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检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关于贯彻落实x办发〔20xx〕64号文件组织开展20xx年检查抽查工作的通知》(x纪办〔20xx〕9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即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接到市纪委《关于开展xx市20xx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检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文件后,市统计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坚决将市纪委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坚决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着力解决当前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统计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任务分解细化,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责任,各科室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上级脱贫攻坚政策和工作要求落地生效

  我局紧紧盯住脱贫攻坚中容易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认真细致地开展排查。一是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扶贫政策和本单位所承担的帮扶任务落实是否精准到位,是否存在腐败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二是贫困对象认定情况。有帮扶任务的干部职工,是否协助联系村做好贫困对象认定工作,贫困对象认定是否符合程序要求,是否存在应纳未纳、扶富不扶贫现象,是否存在腐败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三是扶贫资金发放管理情况。扶贫资金发放是否符合程序要求,投向是否精准,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腐败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经自查,我局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工作要求,履行自身职责,做好联系村帮扶工作,落实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监管;能够严格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制,落实联系村帮扶责任,不存在腐败和作风问题。

开展扶贫领域自查报告3

  xx区交通局严格按照xx区纪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xx纪发【20xx】3号)要求,认真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认真组织传达了上级有关开展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二、任务明确,突出重点。按照要求,我局挂点石卡镇白沙村。今年以来,由局长带队,与村里进行了对接,通过座谈、走访、入户等形式,基本摸清了村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深入开展入户走访和结对帮扶调查工作,到每个扶贫帮困户家中交流,了解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如何脱贫,鼓励贫困户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并对群众的需求认真进行记录,制定了帮扶工作计划。

  三、精准目标,强化措施。在扶贫攻坚工作中,把扶贫攻坚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等纳入专项检查目标,强化时间节点要求,强化问题线索意识,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线索的主渠道作用,按照宣传发动、摸底排查、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长效治理5个环节顺序要求逐步推进。要求各责任人开展自我查纠,并作出自查承诺。

  四、举一反三,建立长效。在整治工作过程中,我局积极树立防范意识,举一反三,认真梳理,积极认真研判,查找漏洞,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控,进一步完善“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的监督制约机制,努力确保实现监督执纪问责长效运行。

  此次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我局未发现有涉及扶贫领域政策、项目、资金违纪违规的现象发生。通过开展自专项整治工作,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反腐拒变的能力,脱贫攻坚纪律、服务群众意识进一步增强,担当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切实转变了机关干部作风,提升了工作效能,有力的促进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和“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有力的推动了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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