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震后安全应急评估报告

时间:2022-11-19 16:19:31 报告 我要投稿

建筑震后安全应急评估报告范文(精选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震后安全应急评估报告范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震后安全应急评估报告范文(精选5篇)

  建筑震后安全应急评估报告1

  为了进一步搞好应急工作,使全镇各村、各单位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x省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机构体系

  地震灾害临震发布以后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由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地震应急工作,并成立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室10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通讯联络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

  1、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任由镇长担任,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2)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3)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2、组织宣传组主要职责:

  组织宣传组组长由党委宣传委员担任,宣传干事和文化站长为成员。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4)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3、治安保卫组主要职责:

  治安保卫组组长由分镇纪委书记担任,成员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巡防队成员。办公室设在综治办。

  (1)在地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4、医疗救护防疫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防疫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文教助理担任。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

  (1)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2)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3)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5、交通运输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组组长由主管交通的副镇长担任,农机站站长、交管所等单位为成员。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发的疏散。

  (3)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6、通讯联络组主要职责:

  通讯联络组组长由组织委员担任,电信支局的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7、供电保障组主要职责:

  供电保障组组长由农电站站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农电站。

  (1)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2)地震发生后,供电站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8、生活物资供应组主要职责:

  生活物资供应组组长由财政所长担任,成员为民政所长及财政所的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镇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9、抢险救灾组主要职责:

  抢险救灾组组长由镇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由武装干事担任,各村民兵连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人武部办公室。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10、人口疏散组主要职责:

  人口疏散组组长由人大主席担任,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学校校长、团委书记、妇联主任。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3)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11、恢复建设组主要职责:

  恢复建设组组长由抓城建的副镇长担任。

  (1)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毁损情况。

  (2)提出重建计划,并报镇政府。

  (3)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二、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各村在半小时内向镇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汇报一次,镇每隔一小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

  三、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在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并迅速向市政府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四、临震应急反应

  (一)、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二)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三)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四)保证供电的通畅。

  (五)加强全乡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六、其他事项

  本预案由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建筑震后安全应急评估报告2

  一、总则

  (一)为提高抗震救灾工作和地震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保护公司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制定本预案。

  (二)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本预案为公司地震应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公司有关部门要配合本预案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破坏性地震分为四类:

  1、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人员死亡数超过1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本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5%以上的地震。区域范围内发生7.0级以上地震,也可视为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

  2、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1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本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5%的地震。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大于6.5级、小于7.0级的地震也可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3、中等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超过本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0.1%-1%的地震。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大于6.0级、小于6.5级地震,也可视为中等破坏性地震。

  4、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中等破坏性地震)的地震。

  (四)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公司要按统一领导、部门分工、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原则开展地震救援工作。

  (五)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启动本预案。

  二、地震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一)本公司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公司领导班子自动转为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张忠生

  副总指挥:何传福、陈建国、沈志万

  成员:段勇、徐日俊、梁振华、符煜晖、史森森、严明

  职责: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市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负责和上级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其它地震应急工作组的工作;配合市次生灾害防御组开展工作。对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制定紧急处置或防御预案,并加强监控;发生灾害时,迅速消除危害;负责处理公司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办理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急反应

  本公司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公司要迅速了解震情、灾情,按以下要求作出应急反应:

  (一)总经理领导本公司的地震应急工作;

  (二)组成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公司地震应急工作;

  (三)向县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报告震情、灾情;

  (四)向县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本公司采取的应急行动;

  (五)根据震情、灾情,积极执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抢险救灾工作部署,进一步开展救援工作;

  (六)向县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救灾工作。

  四、临震应急反应

  (一)县人民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公司即可宣布本公司进入临震应急期。

  (二)临震应急期一般为10天;必要时,可再延长10天。

  (三)临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1、配合县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及时向县地震部门报告震情变化。

  2、检查公司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

  3、组织对工程设施(或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措施。

  4、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预案适用于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或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的应急阶段。

  建筑震后安全应急评估报告3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类型

  一般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

  1.2危害程度分析

  地震会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和房屋倒塌,间接危害包括火灾、水灾、毒气外泄及瘟疫等,其中以火灾与水灾最为普遍。我国地处世界最强大环太平洋地震带与欧亚地震带之间,构造复杂,地震活动频繁,是世界大陆地震最多的国家之一。我国的地震绝大多数是构造地震,次为水库地、矿震等诱发性地震。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件险情时,由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2.2 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员和遇险人员);

  2.3 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阻断危险物质来源,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项目部行政主管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与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安质环保部、财务部、施工单位应急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指挥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抢险组、救护组、疏导组、保障组、善后组、调查组和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组成。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值班电话:15594290926。项目部事故应急自救办公室应设在办公室,明确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和固定电话。

  抢险组:安质部和工程部组成。

  救护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事故所在地医疗机构组成。

  疏导组:办公室、设备部组成。

  保障组:由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必要时邀请技术专家参加。

  善后组:项目办公室、计划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调查组:由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 负责人组成。

  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由现场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3.2.2职责

  A 事故应救援急指挥部职责:

  a负责抗震救灾总体工作和临震和震后抢险救灾、恢复生产的指挥;

  b 负责抢险人员组织,抢险和应急救助、防护用品的配备,及时向上级汇报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c 组织指挥震前或震中人员的疏散,向下属各单位发出临震指令,并与上级有关部门保持震前、震期和震后联系,了解有关信息,汇报有关情况,接受进一步指令;

  d 地震发生后,收集灾情,组织抢险,控制次生灾害。向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

  e 在临震和震后应急期,统一调动人员、设备、车辆、物资、能源等,并对生命线系统和次生灾害源实行强制管理。震后及时和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联系,为各单位提供抗震救灾所需物资,负责供应和运输抢险救灾物资,并帮助各单位尽快修复因地震而受损的供电、供水和其它必需系统,避免次生灾害发生;

  f 对抗震救灾成绩卓著的人员或违纪人员给予奖惩。

  B副总指挥的职责:

  a 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b 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

  c 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并根据险情发展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d 组织指挥善后现场恢复。

  C应急办公室职责:

  a 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处理抗震救灾日常工作;

  b 负责临震和震后指挥部和各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传达指令;

  c 震后迅速了解、收集、汇总震情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d临震和震后应急期负责指挥部会议安排,协调抗震救灾各项工作。

  D 抢险组职责:

  实施应急处置时,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救助遇险人员。

  E 救护组职责:

  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工作。

  F 疏导组职责:

  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G 保障组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并保证应急处置的通讯、物资、设备和资金及时到位及后勤保障。

  H 善后组职责:

  妥善安置伤亡人员和接待伤亡人员的家属,按有关规定做好理赔工作。

  I 调查组职责:

  收集事故资料,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影响程度和损失,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提出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意见和建议,写出应急处置报告并做好相关工作的移交。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A 加强与地震部门的联络,随时掌握震情信息;

  B 根据震情发展和受灾程度的预测,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

  C 向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和灾情,必要时发出紧急支援的请求;

  D —旦发现疑似地震异常的自然现象(如:井水陡涨陡落、变色变味、温度升降,泉水流量的突然变化,动物的习性异常,临震前的地声和地光等),向地震部门或政府报告,让地震部门的专业人员调查核实弄清事情的真相。

  4.2预警行动

  根据地震局的信息,通过互联网、广告宣传窗、公告、传真电报等形式发布临震预防、震后救灾预警。同时做好平息谣传或误传工作,保持生产和工作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5. 信息报告程序

  A 在接到当地人民政府的临阵 遭受破坏性地震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如下内容:地震发生时间、地点和震级;地震破坏和人员伤亡情况;生产(工作)运行和职工生活等情况;

  C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及时与地方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公安、消防、医院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联络方式采用电话、传真等;

  D 应急反应人员以电话向外进行求援。

  6. 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地震分为三级:

  A 一般破坏性地震: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

  B 严重破坏性地震:指造成人员死亡200至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5%的地震。在100万人口以上的 大城市或地区发生大于6.5级、小于7.0级的地震,或在50~100万人口的城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可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C 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指造成人员死亡数超过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5%以上的地震。在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可视为造成特大。

  6.2 响应程序

  6.2.1 遭受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A 根据震情灾情安排慰问工作;

  B 根据受灾单位的申请,组织内部物资支援工作。

  6.2.2 遭受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A 主动与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B 组织企业内的救援工作和恢复重建工作。

  6.2.3 遭受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A 派出人员,参与地方人民政府或受灾单位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应急救灾工作;

  B 组织应急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

  6.3 处置措施

  6.3.1 震前应急

  A 做好宣传教育。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避震、自救互救能力;

  B 加强楼道拥挤等安全工作的管理,各单位应在楼道内设置安全出入指示牌;

  C 认真做好房屋设施、电气设备、取暖设施、易燃易爆物品、食堂、图书室、宿舍、实验室等一切可能形成安全隐患的场所、物品的安全防范工作,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设施、设备要限期维修、更新,对一时不能及时维修、更新的应加设警示标志,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设立隔离区,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

  D 建筑物周围要留有一定的开阔场所,严禁建筑物通道口附近设置各类宣传栏、标语牌等设施;

  E 加强压力容器的防震安全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F 加强施工场地外的安全防范工作。施工场地应设立隔离区,设置警示标志,并应有专人每天监督检查,要落实责任,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上述场所。

  6.3.2 临震应急

  临震应急期一般为10天,必要时根据项目指令再延长10日。

  A立即召开指挥部会议,根据震情预报决定重点部位应急措施的启动,检查落实防毒、防爆、防火的应急措施,做好医疗救助程序启动准备。

  B 根据震情预报、震情发展趋势、建筑物抗震能力、次生灾害源的位置及抗震能力,做出人员的避震安排,必要时经报请集团项目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组织避震疏散。

  C 对生命线工程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D 各级指挥人员昼夜轮班值守,警惕震情变化,发现异常,立即全面停工,采取应急措施。

  E 抓好各类抢险队伍的落实,并安排昼夜轮班值守。

  F 落实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做好应急准备。

  G 车辆和抢险救灾设备就位,确保地震发生后能可靠、及时进入救灾现场。

  H 加强治安保卫防范,强化防盗防火工作。

  I 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稳定。

  6.3.3 震期应急

  A 各级管理人员和各级预案确定必须坚守岗位的人员,采取就地避震措施,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其他人员一律按各自预案组织人员紧急撤至安全位置。撤离时必须完成预定工作(如断电、断水等)。易燃易爆等重要部位工作人员必须在适当位置监控。

  B 指挥成员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掌握情况,向上一级指挥部汇报,并全面启动预案。

  C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要迅速与政府应急指挥部联系,了解震情及趋势,为决策提供依据。

  D 各抗震救灾人员迅速到次生灾害源、生命线工程和必须坚守的岗位检查,根据现场状况采取相应抢险救灾措施。

  E 立即启动医疗救助程序。

  F 立即指挥自救互救,主要是抢救未能及时撤离而被困在建筑物内或被埋压的人员,同时设法搬运出已储备的各类抗震物资。对造成危害的部位采取各种抢险救灾措施。当多处出现险情造成危害时,优先加强次生灾害源、生命线工程抢救力量。

  G 对已被撤离危险区和抢救出的人员要尽量保证物资供应。对受伤的人员要做好抢救工作,并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疫工作。并立即切断电源、水源,对可能继续引发安全事故的设施,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对不能 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H 做好治安保卫工作。重点保护好电话、水源、物资供应仓库、档案室、易燃易爆、剧毒和贵重物品。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一切不法行为。

  6.3.4 震后主要工作

  A 要在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集中力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努力解决职工后顾之忧。

  B 进行震害调查,分析震害损失,记录地震第一手资料,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作为今后恢复重建、抗震防灾的依据。

  C 在抗震防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编制恢复重建计划,包括人力、物力、财力,及时上报项目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经审批后尽快实施。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保障组负责组织项目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管理和应急处置时的调配。

  7.2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确定应急物资、设备机具、防护用品的品种、规格和标准,报送需求计划,由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根据物资、装备类别报送项目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保障组,保障组对需求计划再进行审核并组织实施,确保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及时供应、补充和更新。主要应急机械设备和物资储备见附件4。

  7.3 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项目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对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

  建筑震后安全应急评估报告4

  1.总则

  1.1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可靠、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国办发〔1997〕54号文印发的《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电力工业的特点和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电力系统各地区各级电力企业,当本地区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后都要作出应急反应,立即按应急预案投入抗震救灾;在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电力保障”的一切应急工作和“紧急支援”工作。

  1.3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电力系统各级电力企业。

  2.抗震救灾机构的设立

  2.1电力系统各级电力企业抗震救灾机构的.组成:

  指挥长:本级第一行政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

  副指挥长:本级行政分管电力生产、建设负责人。

  成员:本级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含消防、保卫、卫生、交通负责人)。

  2.2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成立

  当接到当地地方政府预报或发生一般破坏性及以上地震后,有关电力企业的抗震救灾机构即宣告成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并进入临震应急期或震后应急期;

  当发生严重破坏性及以上地震后,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的抗震救灾机构即宣告成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并进入震后应急期;

  当发生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后,部(国家电力公司)的抗震救灾机构即宣告成为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并进入震后应急期。

  2.3抗震救灾指挥部履行指挥及组织协调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及抗震救灾工作职责。

  2.4各电力企业在接到当地人民政府预报或破坏性地震后应立即向上一级抗震救灾机构报告,同时直接报告电力工业部抗震救灾机构。

  3.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3.1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3.1.1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

  3.1.2本地区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后,地方有关电力企业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按本预案作出“电力保障”的应急反应;网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要迅速了解震性、灾情,包括电业职工的伤亡及电力设施、设备受破坏情况和供电受损情况,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省政府及电力部,并在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协调“电力保障”的应急工作。

  3.2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3.2.1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0人到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国内生产总值1~5%的地震。在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或地区发生大于6.5级、小于7.0级的地震;或在50万~100万人口的城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3.2.2本省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后,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按本预案作出“电力保障”的应急反应,立即与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取得联系并报电力部,迅速查清人员伤亡、电力设备、设施、供电受损情况,指挥、协调“电力保障”的应急工作。

  3.2.3 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在本系统内组织人力、物力,在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调动下,对地震灾区进行“紧急支援”工作。

  3.3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3.3.1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是造成人员死亡数超过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国内生产总值5%以上的地震,在100万人口的大城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视为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

  3.3.2发生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后,部(国家电力公司)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区所在的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按本预案作出“电力保障”的应急反应: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在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调动

  下,迅速组织本系统的力量投入“电力保障”的应急工作和“紧急支援”工作;部(国家电力公司)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在国务院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调动下,迅速组织协调全系统的力量投入“电力保障”和“紧急支援”工作。

  3.3.3当发生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后,部(国家电力公司)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要立即派出联络员参加国务院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地震局为指挥部办事机构),并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与本部联络。

  4.临震应急期“电力保障”应急的准备工作

  4.1接到地方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预报通知后,地方有关电力企业抗震救灾指挥部即进入临震应急期。

  4.2进入临震应急期“电力保障”等项应急准备工作。

  (1)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准备工作。包括电力设备、设施,供电线路和通信线路一旦遭地震破坏恢复所需的物资、器材准备;对震后可能引发火灾及时扑灭制止火灾>延的各种准备;交通车辆应急使用的准备;抢救的医疗物资准备等。

  (2)做好电力调度工作。对可能受地震影响或地震产生的次生灾害危及的电源设备、设施,要做好运行方式的调整或变更,特别是对核电站、水电站要按受危害最小和损失最小的原则做好运行方式变更的预案,并经其主管机构或主管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做好重要用户备用电源的应急等项工作。临震应急期要派人催促重要用户(如水源厂(地)、公安、消防、监狱等重要用户)对备用电源进行检查,使其处于应急可靠备用状态;供电部门还要准备必要的移动或应急电源,确保重要用户应急之用。

  (4)人员组织和分工

  发供电企业运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精心操作;各级调度值班人员要严肃调度纪律,进入“临战状态”,下达命令正确,执行命令准确无误,保证地震期间电力调度无差错;要组织好抢险队伍,并做好分工使处于应急状态。

  (5)对地震后可能发生危及电力设备、设施的地质灾害,如滑坡、塌方,泥石流、地面沉降下陷,裂缝等采取紧急预防措施或加固措施。

  (6)接到避震通知后,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电业职工及家属的避震疏散工作。

  5.破坏性地震震后应急期的“电力保障”及“紧急支援”工作

  (1)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当地有关电力企业在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立即查清地震造成电力设备、设施的破坏情况,查清供电线路、通信系统受损情况,立即投入抗震救灾和自救恢复工作,并迅速向上级报告。

  (2)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本系统力量协助地震区电力企业恢复被破坏的发、输、变、配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设施功能,电力调度要保障重要用户及灾区用电供应。

  (3)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根据需要组织力量奔赴受地震危害的电力建设工程参加抢险、抢救工作,尽可能减少损失。

  (4)电力保障工作还包括对震后受次生灾害危及的电力设备、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加强监视和检测,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5)各级电力系统的医疗队伍,交通车辆等处于可调用状态,随时>从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门调动,奔赴地震灾害地区参加抗震救灾的“紧急支援”工作。

  (6)地震区域各级电力企业的保卫部门除加强本企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外,还要协助地震灾区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7)地震地区电力部门应尽快做好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统计与评估工作,逐级上报,并由电力部报国家地震主管部门或由部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国务院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

  建筑震后安全应急评估报告5

  为确保在破坏性地震发生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给中心造成的灾害,保障中心财产和宾客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执行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发生突发事件时在处理小组组长、执行组长或副组长成员到达之前,由总值班员负责处理。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综合处理抗震救灾有关事宜;掌握震情和灾情,随时向上级汇报,向指挥部各工作组通报;筹集、调拨救灾经费和救灾物资;负责处理指挥部的日常事务。

  二、各组任务与职责

  (一)抢险救灾组(建议主要由工程部、中厨、保安部人员组成)

  负责人:xxx

  1、迅速集结人员和器材,抢救被埋压人员;

  2、及时运送重伤员和调配救灾物资;

  3、震后第一时间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4、抢修供电、供水、供气等管线和设备,迅速恢复供电、供水、供气主要职责:组织指挥全院师生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包括抢救被压埋人员;

  5、保证通信联络设备的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接受和发布信息。

  (二)医疗救护组(建议主要由市场部人员以及懂得医务常识的员工组成)

  负责人:xxx

  1、准备充足的药品,器械和设备;

  2、根据领导小组命令,立即进行现场救护;

  3、根据灾情情况,部署救护力量,妥善安置重伤员。

  (三)治安保卫组(建议主要由保安部人员组成)

  负责人:xxx

  1、加强单位内治安巡逻、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心安全稳定;

  2、检查各部门的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完好、可用情况;

  3、地震灾害发生后,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4、维护治安,严防各种破坏活动;

  5、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6、疏导中心交通。

  (四)人员疏散组(建议主要由餐饮部、客房部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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