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公室租赁合同模板集锦6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办公室租赁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办公室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就________公司的办公室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状况
1、该房屋位于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2、房屋产权:该房屋产权归甲方所有。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2、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三、租赁费用
房屋押金为______元,租金为___元/年,乙方在签定合同时交纳甲方。合同期满后,乙方交清租金及相关费用后,甲方将收取的押金如数退还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的房屋及相关证件真实合法,以保证出租房的真实合法,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期内房屋使用权不受侵害。
2、甲方应提供出租房内的上下水管道、暖气、燃气、供电等设施,若自然损坏,甲方应及时进行修理,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房屋的取暖费、物业费及其它费用。甲方提供单独计量的水电表。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交付甲方。
2、乙方因工作需要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
3、乙方应按期交纳水、电、燃气、电话费用。
4、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使用不当造成室内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承担修缮费用。
5、乙方在租用期间须做到合法经营。
六、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地震,导致房屋损毁造成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因合同产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室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_____广场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位置及面积:该房屋位于 市____路__号“_____广场”产权标识 __层 号房(实际标识 座 室),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
二、租赁用途:乙方租赁的该房屋仅用于办公,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本合同租赁期为:__ 个月,即自 _ 年 月 日起至 ____年 月 日止。免租装修期为 _ 个月,即自 __ 年 _ 月 _ 日至 __ 年 __月 __日,免租装修期间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时向_____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这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电费等费用。
3.2续租: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即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租租金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上浮则不超过原租金的 __ %.
四、租金4.1该房屋每月的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为 __ 元/平方米(税后租金),共计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发票由乙方自行负责。
4.2乙方采取按每 __ 个月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交付租金,并在每一期到期____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每一期的租金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期的租金应于 __ 年 __ 月 __ 日前支付。
4.3支付方式:由乙方按以下帐户支付租金给甲方:
开户行:
帐户名称:
帐号:
4.4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五、履约保证金5.1履约保证金按壹个月租金标准收取。
5.2在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后,乙方应于 ___ 年 __ 月 __ 日前支付履约保证金(计: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5.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期满,经甲方验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无损坏(双方特殊约定和自然磨损除外),且无其它欠款,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时退还(不计息);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房屋装修6.1乙方在装饰装修该房屋前,需将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向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报,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如涉及改变房屋结构、原有消防布局等装修,乙方则须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报批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乙方方可实施装修。
6.2乙方所有装修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遵守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6.3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及义务7.1甲方确保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如有抵押或债务纠纷应向乙方明示。签定本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国土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将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甲方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应出示购房合同原件。
7.2甲方应于_ __年 __ 月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7.3甲方委托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权监督乙方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7.4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该房屋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继续履行。
7.5甲方委托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物业的公共设备设施、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负责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管理。
7.6按本合同之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7 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第一种 .①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为乙方变卖、保管、赔偿等责任。
②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③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8.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他人。
八、乙方的权利及义务8.1按时足额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明确的有关费用。
8.2租赁期内拥有该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权。
8.3乙方应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8.4如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8.5甲方或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该房屋进行修缮或处理突发事件采取避险措施时,乙方应积极配合。
8.6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8.7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8.8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8.1乙方自用部位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的日常修缮、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8.8.2乙方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网络费、电话费、室内电费等使用该房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9.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变更、终止本合同。
9.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将该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③无故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10.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十、违约责任10.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该房屋供乙方使用,逾期甲方每日按月租金的 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乙方无故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没收壹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并追收所欠费用。
10.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则应向甲方支付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4乙方违反《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本物业管理制度,甲方或时代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0.5 租赁期内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搬离房屋,甲方应双倍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合理折旧后)。
10.6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十一、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通知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且在下列情况下应视为已经充分送交:(1)专人递送;(2)通过挂号或保证递送的邮件发出;(3)通过电传、电报或传真形式发送并取得必要的回答。
下列情况下通知应视为有效送达:(1)专人递送到对方约定的地址;(2)通过挂号或保证递送邮件,在寄出七日后视为送达;(3)通报过电传、电报或传真形式发送,以电文发出之日期视为送达。
十三、其他约定甲方签定本协议之前要向乙方出示本人身份证以及该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如甲方未能出示,则乙方有权延迟支付保证金及租金,直到甲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若由于甲方未能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则甲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赔偿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四、本合同共5页,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合同附件:
甲方提供: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或房产证复印件(含平面图) 2、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证件号码:
签 字: 签 字:
日 期: 日 期:
办公室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签订位于 北京**大厦商业物业 * 层*单元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第一章 承租区域与用途:
1.1 甲方合法拥有坐落于 (以下简称“承租单元” ),甲方同意将该承租单元按 (以下简称:面积): 平方米租予乙方。
1.2 承租位置见附件一平面图上以阴影显示承租区域。
1.3 承租单元经营范围只限承租方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办公之用。
第二章 承租期
2.1 租赁期限:**年
第三章 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等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租金按 建筑 面积 ㎡计算,月标准租金为人民币 元/㎡。
(日标准租金=月标准租金×12÷365),乙方以季度为付款单位,即每次支付三个月租金。
3.1.2 合同签约后乙方应在 3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预付三个月的租金,起租日后该笔租金自动转为合同起租首季度租金。续后乙方应在每公历月的前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全额缴付当季度的租金。
3.1.3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之外乙方应付的其他相关费用,其他相关费用见附件1。
3.1.4 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乙方须按3.1.1条款约定的标准租金,按实际承租日期将差额补齐。
3.1.5 若乙方未能在每公历月的前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的当月全额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即按实际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数计算直至向甲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之日为止)。
3.1.6 如乙方逾期超过应付租金日3 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滞纳金,甲方除有权收回承租房外,乙方还须支付:应付租金日至退回承租房屋日止的租金、滞纳金、同时按所欠租金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2 保证金
3.2.1 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的标准租金和1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作为支付租赁房屋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
3.2.2 如乙方在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则甲方应于租赁期终止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3.2.3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要求将支付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物业管理中心的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等费用或因乙方责任造成他人损失赔偿损失方的赔偿金的抵扣、冲抵或赔偿费用。
3.2.4 若乙
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依据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所付保证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保证金。
3.3 物业管理费、其他各类费用
3.3.1 物业管理费月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合计:*元/月)。
3.3.2 不足月物业管理费按下列办法计算:
(物业费月标准×12÷365)×租用面积×本月实际天数
在承租期内,乙方除应自觉履行交纳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
3.4 付款方式
3.4.1 上述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乙方可以支票、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3.4.2 物业管理费交付办法和时间与交付租金办法和时间一致,由甲方代收。
3.4.3 以汇款方式交纳租金、保证金及物业管理费等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交房标准、改造、装修及维护
4.1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完毕首月保证金、租金后,甲方开据《入住通知单》,乙方持《入住通知单》前往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对于消防、 、 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该批复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关机构自行进行,甲方应协助办理相关甲方应尽义务的手续。
4.2 双方同意承租房屋的交付,按附件二所述标准办理交验手续。
4.3 承租房屋若是由大厦统一安装的商业入户门,乙方在装修时不得改动,如必须改动应征得甲方、物业管理中心的同意并取得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4.4 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4.5 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或申请进行承租房屋改造、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中心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装修的规定,完善审批备案手续,并须认真阅读与大厦装修有关的技术要求,遵守大厦《装修手册》、《客户手册》的规定。
4.6 乙方的装修方案未获得物业管理中心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装修材料的,乙方须声明对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 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厦或正常使用单元房屋。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8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9 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4.10 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
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还
5.1 无论属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乙方无需把承租房屋恢复到原交房装修状态。
5.2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自行拆除其对承租房屋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否则,该附加装置甲方有权处置,甲方对该附加装置移走或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该物品的遗失、损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洁公司对该承租房屋进行保洁,处理留置物品所发生的费用及房屋清洁费由乙方承担。
5.4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时,如甲、乙双方同意, 保留乙方在承租单元内的任何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第六章 双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6.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租房屋,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之约定。乙方应遵守附件三《业主临时公约》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维护大厦运行的其它制度和规定;甲方有责任监督、检查、督促物业管理中心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务。
6.2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监督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为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应具备功能,使公共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6.3 大厦空调供应时间:
冷气每年************
6.4 大厦采暖供应时间:
采暖采用市政供暖,每年11月15日至第二年3月15日。
6.5 在承租期内,除本租赁合同所述乙方违约情况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发生),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承租房屋。
6.6 甲方负责在提供的商业水牌位置上标明乙方企业名称,其制作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6.7 若乙方注册公司,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注册公司必要的租用办公场所证明。乙方保证甲方所提供的证明不作他用,并承担因挪为他用时的法律责任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6.8 乙方承租房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及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章及相关管理规定,依法经营,管理承租场所,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并严禁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的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9 乙方须依据本合同约定时限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各项应缴纳费用。若乙方违约,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在向乙方发出最后书面通告7天后的情况下,截断承租场所之电力、空调、水、燃气及其它设施的服务或供应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包括重新接驳费用)及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6.10 乙方须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大厦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并在入住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大厦相关的物业管理文件。
6.11 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让、分租给第三方。
6.12 乙方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有关防火、卫生的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安全、卫生规则。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或大厦的任何地方进行烹煮或燃烧
任何物品,也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存放任何具有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危险的物品及重型设备。
6.13 在承租期内,乙方发现该房屋内属甲方维护的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进行修复。甲方或物业如未及时修复,乙方可自行或委托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并从下月租金中直接扣除,若已发现损坏或故障而未在合理期间不予通知,造成涉及乙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办公,其损失和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6.14 乙方不得使用或允许将承租房屋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播音室(乙方企业产品宣传、学习、推广等播音室除外)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也不得使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在使用承租房屋时对甲方或其他租户构成损害或危险。
6.15 除经甲方和物业管理中心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显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甲方及物业管理中心有权拆除乙方违反本条款而设置或展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16 乙方在经营中,若设置陈列品、橱窗、经营桌椅等时,应布置整洁、安全、美观、便于应急交通,并保证有足够的照明。商品陈设应健康、美观,符合政府对相关行业的规定;不得在承租场所内、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叫卖或安装各种危及周边承租人身心安全的闪灯、旋转灯以及噪音发生源。
6.17 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6.12、6.14、6.15等条规定,造成政府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城市市容管理相关规定,对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进行处罚,其处罚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6.18 乙方在经营期间,须向一家保险公司购买其区域内的公众责任险,其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租场所或其任何部分出现损毁或承租场所内发生的火灾、爆炸、水损、烟薰等事件或承租人或其雇员、代理人、承包商、受邀者或客户之行为、失责或疏忽导致任何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毁,且保险额度应能概括其所承租场所可能导致或发生的上述事件的保险赔偿风险。乙方须在办理完成其承租区域保险后,在向甲方及大厦物业管理中心出示原件后,将复印件留存物业管理中心备案。物业管理费内只为大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财产及公共区域的公众责任完成保险。
6.19 本合同其它条款中规定的义务、责任。
第七章 合同续约、终止
7.1 合同续约
7.1.1 租赁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房屋,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日将承租区域完好交还给甲方。乙方如有意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商洽要求函,续租期间的租金价格应以当时市场合理租金水平商定续租条件,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享有对本合同所规定的承租房屋的优先续租权,在双方达成共识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7.1.2 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终止日前3个月向甲方发出正式书面致函,甲方可视为乙方不再续租,(甲级写字楼网 )在此种情况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在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办公情况下进入承租房屋视察,且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满后立即将承租房屋租赁给第三方。
7.2 合同解除、终止
7.2.1 双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项下双方责任和义务,且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7.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确认本
合同可以终止。
7.2.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5日的。
2、交房时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7.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超过3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转租给第三方、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7.2.6 除7.2.4条款、7.2.5条款内容发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约定可以解除、终止合同情况发生时,可按约定解除、终止合同。
第八章 违约及违约责任
8.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者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本合同条款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赔偿以外,对未约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损失,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据实进行赔偿。
8.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8.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8.4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第三章约定时限支付应交费用,且以超出3.1.7条约定补足租金、滞纳金及应交的其它费用之限时,在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再次通知给予乙方交纳宽限期 5 日内仍未补齐时;属于乙方已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以避免甲方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由此乙方违约引起的任何损失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5 除本章违约责任外,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及违约责任。
第九章 特别约定
9.1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和战争。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火灾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包括政令、法律),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
9.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某条款不能执行,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的损失,需免责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免责书面函(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不计违约责任。
9.3 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单方面可控制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而不能使用,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30日内,经双方协商可以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
2、修缮承租单元确定修缮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9.4 租赁期内承租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甲方应负责本合同在乙方与新的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9.5 本合同的相关税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
第十章 通知、变更
10.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视为文件已被送达。
10.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10.3 双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约定以外,如再发生变更之内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任何口头通知或电话、传真件均不作为本合同变更之依据。
第十一章纠纷解决及适用法律
11.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订不受影响。
11.3 本合同如有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内容,该内容无效,但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有效性。本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事宜,双方均遵照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11.4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空格部分的填写的文字(不得涂改)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的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且甲方收到本合同2.2.1条款保证金全额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章 补充约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办公室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合法拥有 ,甲方同意将该单元其中二楼自电梯及玻璃门以北办公区域租予乙方使用。出租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共计180平米。承租单元经营范围只限承租方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办公之用。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章 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交纳期限 一、租金:
1、租金: 元/日*平米。乙方以月度为付款单位,即每次支付壹个月租金。 2、合同签约后乙方应在 3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预付壹个月的租金。续后乙方应在下期到付日期的前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全额缴付次月度的租金。
3、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之外乙方应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4、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退房的,乙方须按第一条约定的日标准租金,按实际承租日期计算租金或者将差额补齐。
5、若乙方未能在每月到付日期的前 3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的当月全额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每日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即按实际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数计算直至向甲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之日为止)。经甲方催缴未付租金超过十日,甲方有权收回承租房。 二、保证金:
1、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壹个月的标准租金,作为支付租赁房屋租金、保证屋内设备设施安全使用的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
2、如乙方在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保证使用设备设施安全完好,则甲方应于租赁期终止日起1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3、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要求将支付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滞纳金等费用或因乙方责任造成他人或设施设备损失赔偿损失方的赔偿金的抵扣、冲抵或赔偿费用。
4、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依据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所付保证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1。5倍返还保证金。 三、物业管理费、其他各类费:
1、物业管理费、网络使用费由甲方统一承担,乙方免费使用。 2、在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履行交纳房屋租金、电话费以及水电费。 3、上述租金、保证金由乙方直接以现金电汇方式支付给甲方。 4、电话费、水电费、电费的交付,由甲方依据每月相关收款凭证代收。 5、其他办公设备及设施免费归乙方使用部分,详见附件清单内容。
第四章 交房改造、装修及维护
4。1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如乙方需要存放设备及物资的,乙方须声明保证对存放物资的安全性自行负责)。
4。2乙方应确保不会对承租房屋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正常使用单元房屋。
4。3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4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维修产生费用先在保证金内扣除。
4。5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还
5。1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自行拆除其对承租房屋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否则,该附加装置甲方有权处置,甲方对该附加装置移走或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2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时,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该物品的遗失、损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洁员对该承租房屋进行保洁,处理留置物品所发生的费用及房屋清洁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章 双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6。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为乙方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应具备功能,使公共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6。2在承租期内,除本租赁合同所述乙方违约情况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发生),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承租房屋。
6。3乙方承租房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及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章及相关管理规定,依法经营,管理承租场所,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营业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并严禁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的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4乙方须依据本合同约定时限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保证金和各项应缴纳费用。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在向乙方发出最后书面通告10天后的情况下,截断承租场所之电力、空调、水及其它设施的服务或供应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包括重新接驳费用)及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6。5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让、分租给第三方。
6。6 乙方须遵守有关防火、防盗的法律、法规及安全、卫生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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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在承租期内,乙方发现该房屋内属甲方维护的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复。甲方如未及时修复,乙方可自行或委托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并从下月租金中直接扣除,若已发现损坏或故障而未在合理期间不予通知,造成涉及乙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办公,其损失和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第七章 合同续约、终止 7。1 合同续约
7。1。1 租赁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房屋,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日将承租区域完好交还给甲方。乙方如有意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商洽要求函,在双方达成共识后,甲方优先续约给乙方继续租赁使用。
7。1。2 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终止日前一个月向甲方发出正式书面致函,甲方可视为乙方不再续租,在此种情况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在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办公情况下进入承租房屋视察,且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满后立即将承租房屋租赁给第三方。 7。2 合同解除、终止
7。2。1 双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项下双方责任和义务,且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7。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确认本合同可以终止。 7。2。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5日的;
2、交房时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7。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超过10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转租给第三方、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7。2。6 除7。2。4条款、7。2。5条款内容发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约定可以解除、终止合同情况发生时,可按约定解除、终止合同。
第八章 违约及违约责任
8。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者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本合同条款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赔偿以外,对未约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损失,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据实进行赔偿。
8。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九章 通知、变更
9。1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9。2双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约定以外,如再发生变更之内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任何口头通知或电话、传真件均不作为本合同变更之依据。
第十章 纠纷解决及适用法律
10。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订不受影响。
10。3 本合同如有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内容,该内容无效,但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有效性。本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事宜,双方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办公室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房(简称甲方): 惠业伦
承租方(简称乙方) 西安开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以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意将坐落在 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0号美都香域2幢3单元1层30104室 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自愿承租该房屋。
二、租赁期限为 叁 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该房屋月租金为 贰仟元整 。
三、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每年12月之前交纳次年房屋租赁费用。
四、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贰仟元 ,合同终止时,乙方按期交纳承租期间应缴费用(房屋所产生的日常费用)并结清手续,凭保证金收据由本人领取。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不退还保证金,乙方应赔偿因违约而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私自转租、转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可请乙方迁出,但甲方应补偿乙方损失,补偿额为一个月租金。如乙方需在合同未到期前退房乙方向甲方多支付一个月租金。如需续租,乙方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交纳下年度的租金。
六、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物业费、固定电话(宽带)费、数字电视费、停车费、生活垃圾费等居住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其它费用如房产税、土地使用正常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支付。
七、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使用,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房屋设施设备,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损坏,应负责赔偿并修复。
八、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扩增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甲方出租的房屋只限居住或办公使用,不得从事各种违法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不按期交纳房屋房租及其他应付费用或合同到期后不搬离的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合同自动终止,房产使用权归还乙方,甲方自行打开房门,房内物品按乙方弃权论处,由甲方自行处理。
十、租赁期间乙方应遵纪守法,如因违法等行为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应全部赔偿。
十一、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的房产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二、本合同填写文字与打印文字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后立即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如发生争议,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呢个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办公室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合法拥有 ,甲方同意将该单元其中二楼自电梯及玻璃门以北办公区域租予乙方使用。出租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共计180平米。承租单元经营范围只限承租方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办公之用。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章 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交纳期限
一、租金:
1、租金: 元/日*平米。乙方以月度为付款单位,即每次支付壹个月租金。
2、合同签约后乙方应在 3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预付壹个月的租金。续后乙方应在下期到付日期的前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全额缴付次月度的租金。
3、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之外乙方应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4、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退房的,乙方须按第一条约定的日标准租金,按实际承租日期计算租金或者将差额补齐。
5、若乙方未能在每月到付日期的前 3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的当月全额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每日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即按实际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数计算直至向甲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之日为止)。经甲方催缴未付租金超过十日,甲方有权收回承租房。
二、保证金:
1、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壹个月的标准租金,作为支付租赁房屋租金、保证屋内设备设施安全使用的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
2、如乙方在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保证使用设备设施安全完好,则甲方应于租赁期终止日起1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3、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要求将支付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滞纳金等费用或因乙方责任造成他人或设施设备损失赔偿损失方的赔偿金的抵扣、冲抵或赔偿费用。
4、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依据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所付保证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1.5倍返还保证金。
三、物业管理费、其他各类费:
1、物业管理费、网络使用费由甲方统一承担,乙方免费使用。
2、在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履行交纳房屋租金、电话费以及水电费。
3、上述租金、保证金由乙方直接以现金电汇方式支付给甲方。
4、电话费、水电费、电费的交付,由甲方依据每月相关收款凭证代收。
5、其他办公设备及设施免费归乙方使用部分,详见附件清单内容。
第四章 交房改造、装修及维护
4.1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如乙方需要存放设备及物资的,乙方须声明保证对存放物资的安全性自行负责)。
4.2乙方应确保不会对承租房屋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正常使用单元房屋。
4.3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4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维修产生费用先在保证金内扣除。 4.5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还
5.1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自行拆除其对承租房屋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否则,该附加装置甲方有权处置,甲方对该附加装置移走或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2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时,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该物品的遗失、损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洁员对该承租房屋进行保洁,处理留置物品所发生的费用及房屋清洁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章 双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6.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为乙方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应具备功能,使公共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6.2在承租期内,除本租赁合同所述乙方违约情况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发生),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承租房屋。
6.3乙方承租房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及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章及相关管理规定,依法经营,管理承租场所,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并严禁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的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4乙方须依据本合同约定时限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保证金和各项应缴纳费用。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在向乙方发出最后书面通告10天后的情况下,截断承租场所之电力、空调、水及其它设施的服务或供应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包括重新接驳费用)及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6.5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让、分租给第三方。
6.6 乙方须遵守有关防火、防盗的法律、法规及安全、卫生规则。
6.7在承租期内,乙方发现该房屋内属甲方维护的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复。甲方如未及时修复,乙方可自行或委托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并从下月租金中直接扣除,若已发现损坏或故障而未在合理期间不予通知,造成涉及乙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办公,其损失和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第七章 合同续约、终止。
7.1 合同续约
7.1.1 租赁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房屋,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日将承租区域完好交还给甲方。乙方如有意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商洽要求函,在双方达成共识后,甲方优先续约给乙方继续租赁使用。
7.1.2 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终止日前一个月向甲方发出正式书面致函,甲方可视为乙方不再续租,在此种情况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在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办公情况下进入承租房屋视察,且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满后立即将承租房屋租赁给第三方。
7.2 合同解除、终止
7.2.1 双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项下双方责任和义务,且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7.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确认本合同可以终止。
7.2.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5日的;
2、交房时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7.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超过10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转租给第三方、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7.2.6 除7.2.4条款、7.2.5条款内容发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约定可以解除、终止合同情况发生时,可按约定解除、终止合同。
第八章 违约及违约责任
8.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者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本合同条款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赔偿以外,对未约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损失,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据实进行赔偿。
8.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九章 通知、变更
9.1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9.2双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约定以外,如再发生变更之内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任何口头通知或电话、传真件均不作为本合同变更之依据。
第十章 纠纷解决及适用法律
10.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订不受影响。
10.3 本合同如有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内容,该内容无效,但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有效性。本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事宜,双方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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